组织设置和工作关系
高级方案助理通常会接受业务/局/司较高级方案工作人员的指导。任职者可接受与国家/区域方案有关的其他科和股的间接指导。难民署手册、业务计划、联合国和难民署财务/预算规则和条例将指导高级方案助理的工作。
预期工作人员将在组织内部和工作地点之外,以及与伙伴和其他有关方面进行接触,以收集资料、监测方案活动和执行行政要求。任职者应按照项目手册中定义的多功能团队(MFT)方法工作,确保相关利益相关者参与项目管理周期的所有阶段。
难民专员办事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履行其工作职责。他们在授权范围内,根据难民署的管理框架(包括《联合国宪章》、《联合国工作人员条例和细则》、难民署政策和行政指示以及相关问责框架)开展工作。此外,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方式必须符合核心能力、职能能力、跨职能能力和管理能力,以及难民署的专业精神、诚信和尊重多样性的核心价值观。
职责
最低资格
教育领域
证书和/或执照
至关重要的
可取的
功能性技能